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吳秉堅:音樂路上邂逅愛妻


我中學時期到了加拿大讀書,那邊的環境不似香港般緊張,有很多時間去做我喜歡做的,就立下決心去學琴。此外,我也有機會參與有關音樂的活動。

紅娘王永信牧師

1969年暑假,我參加了一個音樂佈道團,要由我讀書的地方Winnipeg Manitoba到底特律總部受訓兩星期。那時,有40多個來至北美洲不同地方的中國留學生聚集一起,走遍了40幾個加拿大和美國大大小小不同的地方。

就在這個時候,我認識了音樂佈道團的創立者、當時的美國中國信徒佈道會創辦人王永信牧師。之後,王牧師間接成為了我和太太的「紅娘」。當時,加拿大有一個華人基督徒冬令會,每一年的聖誕節都會在Winnipeg Manitoba舉辦。那時候的冬令會不算很多人參加,大概100人左加右吧!50年後的今天,仍然有冬令會,今年是第53屇了。

與女朋友一起侍奉

我在冬令會的崗位是司琴,需要帶領4個大學生四重唱。王牧師找了一個地方給我們練歌,是溫哥華一家教會執事的家,那執事的女兒就是我現在的太太。冬令會中我要兼任帶領唱詩,想起她董彈琴的,於是叫她幫忙做司琴。慢慢,我倆就開始拍拖了。與女朋友一起侍奉,是一個很開心的經歷,我們很享受當時這段的關係;我對音樂的追求,以及太太當時對音樂的純熟,真的很合拍。

我和太太共相識了5年,每逢節日,特別日子我都會駕車到溫哥華找我太太。那時年代,我們見面是很少的,基本上都是靠書信來往,如緊急的才通電。

直到大學畢業,當時25歲的我跟女朋友在溫哥華結婚,之後我留在溫哥華做了兩年半的建築師。29歲左右,我回到香港做發展商的工作。下期再跟大家分享,我在香港如何繼續我的音樂路。

撰文:吳秉堅(建築系碩士,曾經做過建築師、私人地產發展商。在人生的下半場,回歸自己最喜歡的音樂,全職作曲、鼓勵年青人投身音樂事工,以及在教會訓練音樂人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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