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迪:從綜援官司看不理性婚姻
持單程證來港的內地婦人孔允明,於2005年12月21號移居香港,翌日年邁丈夫便離世。丈夫死後,公屋被房屋署收回,她便無家可歸,就算找到工作,薪金卻不足以租住房屋;即使可選擇返回內地,但已沒有戶籍,可謂走投無路。
2008年,她入稟高等法院,為自己申領綜援卻未合資格一事而尋求司法覆核,遭高院及上訴庭兩度駁回,終在五年後上訴得直,終審法院最後裁定申領綜援要居港滿7年的要求屬違憲。
單程證審批權把關
在終審法院大法官的眼中,只會依法判決,甚麼香港利益或裁決後對社會的影響,他們一概不管,這就是司法獨立的「遊戲規則」,但在社會層面上,卻產生了千絲萬縷的影響;因而導致各界對裁決意見分岐,似乎只有少數議員,特別是協助打官司的社區幹事表示支持,其他政黨及市民普遍不大接受。
筆者認為,既然香港政府已批准這些新移民來港,政策上理應要支援他們,包括生活、居住和工作需求,以免做成治安問題;特別小朋友教育,使他們成長後可以融入社會。
不過在另一方面,要消除社會各界對新移民政策的爭論,以及新移民大量來港所產生的問題,必須釜底抽薪,做好單程證審批權的把關工作。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說,每天150個單程證的額度不能改,因為很多家庭需要在香港團聚。然而,從各區的劏房、新界鐵皮屋、貨櫃屋等惡劣居住情況,反映香港在資源分配方面未夠妥善,政府應先處理好本地民生問題,才有額外空間照顧外來者的需要。
防止不理性婚姻
除了政策,筆者覺得有關部門可從公民教育入手,篩選合適的「過埠新娘」。例如製作宣傳短片,在內地播放,教育當地婦女選擇香港配偶時的注意事項,如「男方的年齡是否跟自己差異很大?」「男方的謀生能力及身體狀況良好嗎?」等。
理由是,早期大部份北上娶妻者都來自基層,下嫁者多數為農村婦女,她們希望嫁給香港人而改善一家的生活,可惜隨著年月逝去,這些基層工作者的謀生能力也慢慢失去,中港婚姻衍生的問題也越來越多,如不在源頭把關,減少這些不理性婚姻,香港的包袱便會越來越大。
撰文:安迪
中港生意人,對兩地文化十分熟悉,堪稱「中港通」,喜歡與人笑談生活中種種見聞,並因中港文化差異而帶出的趣事或憾事。